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崩空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延政网传〔2024〕11号
为实施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崩空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
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夏道镇小鸠村集体土地3.295公顷。其中:林地1.4932公顷;园地1.3735公顷;草地0.1037公顷;农村道路0.116公顷;坑塘水面0.0785公顷;建设用地0.1301公顷(拟征收土地属村集体使用,未承包到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四、安置途径
1. 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2. 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五、补偿标准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延政规〔2023〕4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夏道镇小鸠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为林地0.6。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未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拆迁。六、异议反馈小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夏道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七、补偿登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夏道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24日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