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关于7月份暂扣车辆处理的公告
现有我队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乡镇派出所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共计192辆车辆,其中:二轮电动车80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3辆)、二轮摩托车85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29辆)、三轮电动车21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1辆)、三轮摩托车2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小型汽车3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其他车辆3辆。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详细名单:2024年7月份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公告车辆统计表)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2024年7月24日
来源: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