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平区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延平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二、上述监控设备于2024年12月09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延平大队
2024年12月03日
来源:延平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