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5年第1号)
我区未来几天将持续晴好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区政府决定:从2025年1月4日至1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田埂草、造林烧山等)。违令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
延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5年第1号)
我区未来几天将持续晴好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区政府决定:从2025年1月4日至1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田埂草、造林烧山等)。违令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