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风期间南平辖区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公告(1)
受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以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为确保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南平辖区部分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2024年7月25日23时30分起,解除时间视台风影响另行通知。
二、管制路段
往宁德、福州方向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已在主线通行的车辆尽快从就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同时在中洋枢纽实行主线分流:
(一)沿京台高速A道前往宁德、福州方向车辆经中洋枢纽绕行至宁光高速就近收费站驶离。
(二)沿宁光高速B道前往宁德、福州方向车辆经中洋枢纽绕行至京台高速就近收费站驶离。
三、注意事项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司乘人员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服从路面提示信息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指挥,驾驶过程(尤其是夜间)要保持安全车距、控制车速、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南平高速公路支队
2024年7月25日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