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被车撞了,对方还逃逸了!”7月5日16时许,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政和县启贤大道行驶至林屯路段时,一辆摩托车从路外进入路内时,与自己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对方驾车逃逸。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辅警阮承鸿、郭俊廷等人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根据王某交代
当时发生事故后
因自己是无证驾驶未年检未保险车辆
害怕被处罚
其便迅速逃离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肇事逃逸拘留12天,合并拘留19天。

发生事故本应积极处理
怎么还心存侥幸逃逸呢?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做好这三步:
1、现场留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政和公安提示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且行且珍惜
▌来源:政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