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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女子黄某某摊上事了,行政拘留3日!只因她…

导语


以建阳区城管局设置在人行道一侧的隔离护栏阻碍通行为由,故意破坏隔离护栏。近日,建阳区一女子黄某某,因故意破坏公物,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3月27日晚,人民西路阳光里小区保安发现,人行道一侧隔离护栏竟被人蓄意破坏,随即,向建阳区城管局反映情况。

接到举报,区城管局西区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拍照证据留痕,随后,打开“移动电子眼”监控视频,进行录像回溯,根据小区保安反映情况的时间节点,开展时间倒推,伴随视频不断回放,一名女子的身影,进入了执法队员的视线。

晚8时许,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白色大众SUV,行驶至人民西路阳光里小区,该名女子决定停至小区人行道路面,因隔离护栏阻碍其通行,随即下车,采取猛踹、猛踢等暴力行为,致使隔离护栏右侧焊接处断裂。殊不知,该名女子这一系列的举动,都被区城管局设置在不远处的“移动电子眼”,全程记录了下来。

阳光里小区人行道长期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不但影响住户正常出入,同时,长期遭受碾压,市政地砖破损严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区城管局联合区交警部门商议决定,在小区人行道一侧安装隔离护栏,防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

“区城管局在辖区内多条路段,设置多个‘移动电子眼’,突破执法取证难壁垒,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执法队员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定时回放摄录视频,同时,电脑终端对‘电子眼’采取集中控制、统一管理,消弭各路段执法盲区,为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证据,让市容管理中违规行为‘无所遁形’。

接到举报信息,我们第一时间通过回放摄录视频,迅速锁定该名违法行为人,并固定证据,移交公安机关。”

经查,该名女子为黄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故意破坏公物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建阳区城管局郑重提醒:

文明是城市之魄,美德是立身之本,勿以恶小而为之,爱护公共设施,尽你我应有责任。

来源:建阳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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